你說, 400 尺的居所到底是不是「豆腐膶」? 新婚時,我們兩口子住在四百九十尺的單位內,兩房兩廳,一個廚房,一個洗手間。那時候,我們覺得若生了孩子,就得搬家。還有人覺得這住處實在太小了,便懇切地建議我們快搬新居。但你知道嗎?打從我兩歲開始,我就一家五、六口住在 400 尺的廉租屋裏,從來不感到狹小。 我在 400 尺的單位內住了超過二十年。我曾經在這兒手握地拖,從這邊牆跑到那邊牆,幫媽媽拖地。要記得,是跑啊!我的應天哥哥曾經在這兒打側手翻,這是不曾在我身上有過的技能;我與令瓏妹妹跳自創的土風舞,將客廳當成舞台,甚至表演給家人看;我們也曾在 400 尺的單位跳大繩和橡筋繩,這兩種玩意都需要兩人各拿繩的兩頭,讓第三人在中央跳的,所需面積大概十尺乘四尺? 400 尺單位的洗手間,甚至有浴缸啊!是可以舒舒服服地浸泡泡浴的浴缸,我們也曾穿上泳衣將浴缸當成游泳池。 我們的 400 尺在許多次的跑跑跳跳中,染上不會褪色的童趣,是我們兄妹三人都樂於回味的片段。而你的 400 尺,也是回首時甜甜的一笑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