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我在自己的牛仔褲上畫了一棵彩色的樹(右圖),然後想起John Bramblitt的作品(左圖),這是因為我覺得在用色上有一點兒相像。 我那些用色,純粹是因為胡來。原本我畫的是白色的樹,但別人說沒有色彩不好看,於是便試着胡畫一通。最後用上這麼多顏色,是因為原先的紫和藍太暗,於是我便加上黃,又加些橙,再加些紅,慢慢就變成現在這樣子。 完成後一看,我便立刻想起John Bramblitt的作品。他的作品好美好美,有很特別的用色(相信他不是胡來)、很特別的光暗對比,而且有很獨特的繪畫手法。我總是覺得,當一位畫家有他自成一套的繪畫方法時,別人是怎樣也抄不來,想學也未必學得來的。不是嗎?John Bramblitt的作品之所以如此獨特,不只因為他的才華,也因為他是一位瞎子。 他因病而變成瞎子,再看不見東西了,有一天,他想畫畫(他是一直很喜歡畫畫的)。然後,他突破了自己眼睛的限制,他用他的手來觸碰顏料,去感受顏料的感覺。他說不同色彩的質感是不同的,然後他漸漸地畫了許多令人驚嘆的作品,他覺得他比從前看到更多的色彩。繪畫的時候,他是一邊用手撫摸作品,一邊去繪畫的。 我實在無意抄襲他的作品,儘管我們可以學着運用他的色彩配搭,但我們還是不可能畫出那一份獨特的感覺,那是他與他的色彩之間的感覺。我覺得,畫畫最要講求的,就是感覺,而不是技巧。 他的作品本身已叫我喜歡不已,後來知道他的故事後,是更為驚嘆。聽不到聲音的作曲家,我比較能理解,但看不見東西的畫家,是何等超乎想像。但John Branblitt做到了,而且做得很出色。他沒有讓任何一件事情消卻他的熱愛,也沒有讓他的不幸將他打倒。 真的,他與他的作品,一同在這個世上發光芒。